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南侧墙面修缮工程 询价公告(二次)
来源:未知   作者:总务科   点击数:   日期:2024-10-10

根据医院需求及工程招标相关规定,拟就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南侧墙面修缮工程通过征集方式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南侧墙面修缮工程(二次)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建设地点:淮安市中医院

建设规模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5天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 27368.78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规定供应商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五)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说明;本次询价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询价开始前由淮安市中医院组织询价小组先对询价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询价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取消其继续参加询价的资格。

四、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0月 11日至2024年10月15 09:00:00至17:30:00;

4.2文件获取方式:

1)联系人:孙科长       

2)联系电话:0517-80876051

3)联系地址:淮安市中医院

4)邮编:2230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下午15:30:0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中医院聚贤楼二楼总务科办公室。

 

               淮安市中医院

  2024年10月10